请问现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与上次签订的劳动合同不一致,能否拒签?

时间:2024-05-05 作者:杭州子女抚养权律师

当事人可以拒签劳动合同。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,则可以签订;协商不一致的,任意一方可以拒签。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、公平、平等自愿、协商一致、诚实信用等原则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。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。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,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已建立劳动关系,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,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,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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